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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渭南师范学院思政与党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27来源: 作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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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实施意见》《陕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和《渭南师范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渭南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不断强化我校辅导员、思政课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决定开展思政与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思政专项。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进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聚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理论、改革实践及管理创新等前沿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促进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推动辅导员、思政课教师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拓展教学案例,开展专项研究,提高科研能力,提升引领学生发展水平。

2.党史专项。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校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学好用好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认清历史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鼓舞引导我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切实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传承好、发扬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范围

思政与党史专项面向我校全体辅导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党史学习研究者。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作为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

2.请申报者围绕课题指南(附件1)设计具体题目。

思政专项应结合我校辅导员、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党史专项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3.申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预期研究成果应对我校思政工作以及党史研究具有实际指导意义。项目结项应提交1份高质量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1份成果简介(字数2000字以内),同时应完成如下任务之一:(1)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2)获批与本研究项目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3)产出本项目相关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或有影响力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成果;(4)本项目相关思政育人、党史研究成果或实践成果被党报或省级官方媒体宣传,或获批上级主管部门奖项。

4.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年(以公布立项起算)。研究经费暂按照0.5—1.5万元预算,最终资助金额以立项文件为准。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者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思政与党史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渭南师范学院思政与党史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请书》纸质版3份(A4双面打印),《汇总表》纸质版1份。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计划项目科(厚德楼37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sykjc889@163.com。

请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1年6月11日。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有校级项目未结题者或厅级以上项目到期三年未结题者,不予立项。

2.为充分发挥校级项目的培育功能,原则上曾主持过3项及以上校级项目者,不予立项。

3.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在内最多不超过5人,并且项目组成员中要有1名贫困建档的在校学生,主持人不得参与其他校级项目,并且参与者参与校级项目最多2项。

4.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联系人:杨春丽;联系电话:0913-2133889。


 

科学研究处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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